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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7点击数: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发布202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我校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材料

2026年度《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
1. 申报人网络申报的同时还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附件2)、《成果概要活页》一式1份(附件3)、成果书稿一式1份。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等各类项目未入选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附件4)。以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情况等关键信息。
2. 《成果概要活页》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合著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或项目信息及相关背景,否则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全部申报材料须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使用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证书。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申报受理

  1. 申报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在线申报,并上传《成果概要活页》、成果书稿及相关材料,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报系统于8月3日零时至8月12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 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受理当地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受理兵团申报,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受理本院申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受理本校(院)和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直属单位申报,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属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教育学申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受理艺术学申报,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军队系统申报。指定申报出版机构可直接申报。我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 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单列学科规划办及相关出版机构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认真审核,切实把握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按要求签署明确意见。

  4. 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单列学科规划办及相关出版机构要做好申报数据录入,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和报送材料完整,于8月14日前完成线上审核,8月1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至我办。材料邮寄地址以申报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信息详见https://www.nopss.gov.cn/n1/2026/0708/c431033-40756042.html?sessionid=

           科研处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