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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1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已公布,我校就组织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专项主要面向开放大学和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及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


3、申报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组成员须包含开放大学在职教学或科研人员。


4、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申报上述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参与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终身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终身专项。

 

二、工作安排

   本年度终身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平台或网站下载。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零时至6月25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由省级教育科学规划办管理的单位需在此段时间内同步完成审核提交)。

 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再有疑问,二级管理单位咨询全规办,地方高校请先咨询本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省级教育科学规划办电话请上管理平台的“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全规办咨询电话:010-62003909,62003308;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科研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