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区域国别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已在四川省社科联官网发布,现就我校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面向全省范围内的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科研院所和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人员组织申报,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责任单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批次专项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重大项目负责人(限1人)须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获评过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对申报者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作限制;青年项目申报者男性须在35岁及以下(1991年5月9日后出生)、女性须在40岁及以下(1986年5月9日后出生),其他类型均不对申报者年龄作限制。在站博士后人员和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四)申报者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本批次申报中,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
(五)在研(2026年5月9日前未结项)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六)不得以已结项或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软科学项目的相近题目申报。
(七)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八)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九)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十)我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请。
二、选题指南
《2026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区域国别研究专项选题指南》共设立16个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聚焦选题内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1万字。
三、工作安排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申报方式及时间。申请人和初级审核单位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和审核。
本项目管理系统于2026年5月5日9:00至5月9日17:00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初级审核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7:00。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人员,电话:4008001636。
(二)线下申报方式及时间。申报人报送申报材料至明慧楼409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原件至少1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区域国别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1份。
3、教科研意识形态承诺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签字盖章1份。
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其余未尽事宜详见四川省社科联官网。
科研处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