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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十五五’时期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5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十五五’时期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公告已发布,我校现将组织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管理

  “‘十五五’时期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为省级项目,面向全国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完成时间一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不得延期。

  本次申报限项,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制申报5项。项目类别有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4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社科联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 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2月12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12日后出生)。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12月12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五)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申请。子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参与一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线下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至少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重大项目请使用《申请书(重大项目)》(附件2),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请使用《申请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附件3)。

  (二)申报材料报送到科研处409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至少1份)。电子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word格式)及申报汇总表电子档(excel格式,见附件4)。

  (三)我校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四)其余未尽事宜详见四川省社科联官网。


 科研处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