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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度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0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通知》已于近日发布,根据文件要求,我校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题条目

申报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必须从专项课题选题条目中选择,按照题目的目标任务对研究进行设计,不能对题目进行修改。专项每个选题原则只确立1个立项课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及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3.在研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及其他省级科研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题目申请专项。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

4.专项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5.专项课题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与决策咨询报告。相关报告被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局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纳;或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开报道;或发表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成果须独家注明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材料须符合要求,申请人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规范,不予接受与评审。

(二)网上申请

课题负责人须登录四川省教育科研管理系统(https://kygl.scjks.net),进入所要申报的项目进行在线申报,于11月26日之前完成填写、上传和提交工作。申报系统将于11月26日18时关闭,之后不再受理申报与修改。

(三)审核时间安排

我校将在12月3日18:00前完成初审,并在四川省教育科研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工作。

    未尽事宜详见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s://www.scjks.net/tzgg/hdtz/content_5796?sessionid


科研处

2025年11月10日


  • 附件【论证活页.pdf】已下载
  • 附件【评审书.pdf】已下载
  • 附件【选题条目.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