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高等学校党建理论研究会2025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现就组织申报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研究会根据《四川省高等学校党建理论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本年度设置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三个类别。重点和一般课题参照《四川省高等学校党建理论研究会2025 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中列明的选题,或立足四川省高校党的建设实际自拟题目。重点课题应聚焦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一般课题应针对当前高校党的建设中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进行研究。自选课题应针对当前制约高校党建工作的微观小切口问题,重点从对策建议上进行研究。在选题方向上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时代性,针对性、实用性、创新性,既符合宏观政策导向,又能解决具体实际问题,最终形成具有理论深度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请于2025年10月18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378172365@qq.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为“2025 年度四川省高等学校党建研究课题-XX 部门/单位”。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完善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课题立项和结项要求:
(一)立项评审程序。由四川省高等学校党建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印发立项通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给予专项经费资助,自选课题经费自理。
(二)研究周期要求。所有立项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自立项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计算)。
(三)结题成果标准。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完成人取得研究成果不少于1项,且须与研究项目内容高度相关。结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出版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专著 1 部,或在全国性公开刊物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 1 篇;形成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 1 份;研究成果获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采纳应用(需提供书面证明)。
(四)成果署名规范。所有课题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公开发表或出版时,须显著注明四川省高等学校党建理论研究会课题及立项编号,未标注者不予认定。
(五)过程管理要求。课题负责人须按计划推进研究,结题材料需按通知要求提前提交,研究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未通过评审者限期整改,逾期未达标者予以撤项。
科研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