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川文产发[2016]25号)规定,经学校批准,我校2023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学校的在岗教职工且为学术著作的第一作者,均可提出申请。对45岁以下的青年科研工作者和文化产业类著作予以优先资助。
(二)申请出版的学术著作应充分体现作者和学校在该领域前沿科学研究工作的积累和水平,应具有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
(三)申请者须为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属多人时,须出具全体著作权人的签名授权,著作权必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四)已申请出版基金并获得资助的著作,只认定科研业绩量化分值,不得再申请学校科研业绩量化奖励。
(五)著作者须完成80%以上或全部书稿。
(六)凡被批准立项的基金,申请人须与学校签定《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术著作资助出版协议》,按批准的资助额度支取资金(以转帐的形式汇到出版社账户),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出版。
(七)学校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须在书籍封面或扉页印刷“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出版后向科研处送交6份存档。
(八)申请者须填写《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并附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包括:
1.书稿的“前言”和“三级提纲”;
2.反应书稿水平和特点的部分样稿(若为多人合著,每位作者均需提供一章);
3.主要参考文献(注明出处、时间)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受理2023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的时间为10月16日至10月23日。申请书可登陆科研处官方网站(https://kyc.svcci.cn/)“下载中心”下载。
(二)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稿和纸质稿,其中纸质稿一式三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 85761453
邮箱:593277017@qq.com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3年10月16日